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推进,进一步降低贷款毕业学生逾期率,根据《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关于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履约还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催还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函[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机制
(一)建立责任制。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责任人,将贷款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包干责任制,各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级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每一名贷款生都有责任人负责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包干责任人应负责贷款毕业学生全部归还贷款前的贷后管理工作,如包干责任人中途调离学校,应做好包干贷款毕业生信息交接工作。
(二)建立定期联系机制。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包干责任人应通过有效方式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贷款学生毕业后,包干责任人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前(12月20日前)的还款提醒工作。
(三)建立催收机制。对于已违约的贷款毕业学生(见附件1),包干责任人要采取积极措施催收,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督促其及时还款,并将与学生取得联系情况于5月20日以前报学工处。
(四)建立考核机制。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将定期通报全省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还款情况,截止2012后3月我院应偿还贷款的188名学生中有35名学生逾期偿还贷款,逾期率为18.62%,还款率在全省排倒数第十名(全省123所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毕业学生的高校中,逾期率低于10.31%的高校有26所)。在今后每年新申请贷款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将全省各高校贷款毕业学生还款情况下达到各县、市、区,指导各县、市、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还款率高高校的学生。因所在高校学生违约率严重偏高而无法申请到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高校按照国家政策自行筹资,通过其他途径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对毕业学生违约情况较严重的教学系将提出批评,并要求上报整改措施。
二、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一)网上确认
1、导出名单。各教学系根据附件2《2012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通知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
2、信息变更。贷款学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6月10日
前完成贷款毕业学生网上确认工作。
(二)纸质确认
1、还款流程培训。各教学系组织贷款毕业学生集中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附件3),讲解支付宝还款操作程序(附件4),让贷款毕业学生熟练掌握还款流程及操作程序。
2、填写确认书。贷款毕业学生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及操作程序后,要求学生现场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5)。
6月10日
前完成贷款毕业学生现场确认工作。
3、发放还款提醒卡。经对学生所填写的《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考核后,向考核合格的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见附件6),提醒学生妥善保管。
6月10日
前完成提醒卡发放工作。
4、汇总学生信息。各教学系汇总《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有关信息后,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附件7),于
2012年
6月
20日
前将电子版与纸档交学工处。
请各教学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局面。
附件:
1、逾期未还贷学生信息
2、2012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4、支付宝充值还款操作流程
5、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6、还款提醒卡
7、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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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