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通[2011]25号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会、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加强我院学风校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巩固良好学风校风,根据《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奖励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会、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说明
1、获奖的基本条件:学生在校期间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积极的上进精神,能自觉遵纪守法,评奖学年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均无补考记录。
2、优秀学生会条件:①组织机构健全;②能够以《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③维护学生合法权益;④积极配合执行好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安排;⑤做好学生教育、学生管理和学生服务工作;⑥倡导和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术科技活动。
3、先进班集体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班级,评选严格按《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3、院级三好学生应是本学年国家奖学金、院综合奖学金特等和一等奖获得者,无违纪违章记录;
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应是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者,且工作认真负责,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章记录;
5、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由教学系参照《条例》自行评选;
6、此次评选活动相关指标分配见附件(附件1)。
二、材料报送
1、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附电子版(班集体在前,个人在后);
2、先进班集体报送材料:
(1)先进班集体申报表(见附件3),附电子版;
(2)班级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
(3)班级成员获奖证书复印件。
3、先进学生会报送材料:
(1)先进学生会申报表(见附件4),附电子版;
(2)学生会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
4、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报送材料:
(1)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5);
(2)评选三好学生的需报送上年度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需报送相关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上述各类证书复印件,均需由教学系党支部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评选时间安排
12月1日 召开会议,布置评优工作
12月2日—7日 教学系推荐评选
12月9日—11日 教学系公示
12月12日 组织获奖学生填表
12月13日 报送评优材料和结果
12月中旬 审核各教学系上报材料,公示评选结果、报学院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评选活动。
2、各教学系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指标与工作程序操作。
附件1: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评优指标分配表。
附件2: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
附件3: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附件4: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附件5: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先进个人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