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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2学期在线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05-11 17:09:34 来源: 作者: 【 】 浏览: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课程线上教学质量,有序推进本学期教学工作,现将课程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线上教学过程考核

    1.任课教师应根据线上教学和线上考核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学习过程管理,对学生线上学习行为和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2.课程考核形式原则上按照教学大纲规定执行,但鉴于疫情影响,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可结合课程特点及实际情况,采取试卷考试或者以大作业、论文、报告和设计等形式进行课程考核,必修课程原则上采用试卷考核形式,在线考试试卷应按开卷考试要求命题。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等公共基础课程的考核形式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统一命题;

    3.正式开学前结课的在线教学课程,可将考勤签到、互动问答与讨论、平时作业、章节测验、平时成绩记录、课程考试等环节纳入课程考核,各环节占平时考核的权重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并告知学生,课程总评成绩按学业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4.受条件限制不具备开展线上学习的学生,学生所缺课时原则上不计入缺课统计,不影响过程考核中的签到与课堂表现部分的成绩,所涉及的成绩由任课教师按个案处理。

    二、灵活运用考核方式

    1.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和学习要求,考试课以过程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线上考核有较强开放性的特点,要适当加大主观题出题比例,减少固定答案比例。考查课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但必须由开课单位审核,并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2.正式开学之前未结课的课程或开学之后开课的课程,任课教师可按照原定考核方式进行课程考核;

    3.线上考核要保留相关考核记录(如考勤签到、平时作业、结果性考核试题等),考核结束后统一打印,由开课单位存档备案。

    三、合理安排考核时间

    1.在学生返校前结束的课程,结课后要及时组织课程考核,考核形式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不能延迟到学生返校后再组织课程考试;

    2.课程考核原则上应在结课后2-3周内完成。如实验(上机)学时未开展的课程,可先考核理论部分,待实验(上机)学时完成后再提交课程总评成绩;

    3.设定考试时间时,应考虑到网络不畅通等因素干扰,考试时间应适当放宽,但时间不宜过长;

    4.为避免考核时间冲突,任课教师应与教学班学生统一时间后再组织考试,并在考前将考核方式和时间报开课单位备案;

    5.对在线上考核有特殊困难的部分学生,要在返校后另行组织考核。

    四、考试平台的选用

    采用试卷方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视情况选择合适的考试平台:

    1.授课平台具备在线考核功能且满足课程考核需要的,任课教师可采用该授课平台完成课程考试;

    2.授课平台不具备或不满足课程考试需要的,任课教师可在学习通平台完成课程考试。

    五、考核纪律和要求

    1.任课教师应保证考试质量,在考前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

    2.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能对试题截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扩散,不得泄露试题和答案,不得通过手机、QQ等各种手段向他人寻求答案;

    3.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考核,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缺考处理,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要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4.任课教师和考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专业和课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线上教学课程考核方案,认真做好本单位线上教学课程考核安排;

    2.提醒线上开课的教师查看授课班级的学生与实际选课的学生是否一致,避免线上教学班的学生名单出现疏漏;

    3.确认每一门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与结果性考核成绩占比,要确保多人授课同一门课程的不同教学班课程考核方式一致;

    4.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课程线上考核的审核和督查,指导任课教师对课程考核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同时严明细化线上考核规则,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公平公正,避免争议。

Tags: 责任编辑: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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