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学院《关于评选2008年(秋季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院学助[2008]4号文件),体现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我系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政策、加强监管的要求,全力投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审核等各项工作。现将200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健全评审机构
为确保我系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文件精神,我系制定了《信息工程系2008年(秋季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并成立了信息工程系评定领导小组负责此专项工作。组长为:余雷、王恒学;副组长为:唐彪、陈嫚;成员有:何文斌、彭杏芬、刘海艳、张集彩、余兵、张天凡等班主任老师。各班也相应成立了评审工作小组,规范了评定方案,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监督机制,保证了我系2008年(秋季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顺利实施。
二、把握国家政策、规范评定程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我系明确和细化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的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对象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刻苦认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乐于奉献;生活简朴,无奢侈性消费行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对本人就读并完成学业有较大影响。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评审对象原则上在特困生中产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的几种情况为:1、来自于贫困地区(贫困地区范围包括农村、偏远山区及全国贫困县)者;2、来自于单亲或无父母家庭者;3、家中有危重病人者;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5、获得校内外荣誉者;6、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同时,我系规定凡在校外私自租房者一律不得参评。
为把评审工作做实,我系制定了严格的评审程序。一是根据学院下达的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系部递交申请表;二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由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三是对第一轮筛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按照评定标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实行小组评议、交叉评议、分步淘汰、征求各班审核小组意见、查询贫困生档案等形式,评定出各班获得者名单;四是组织系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予以公示;五是公示期满,系学工组老师又召集相关班主任老师召开专门会议并做了局部调整后,于2008年12月15日上午报学生工作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系建档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220人,占我系在校学生人数的近三分之一,而我系分得的名额仅为84个,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3个,国家助学金名额71个(一、二、三等奖人数分别为12、47、12个)。以孝感学院政法学院200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为例,其在校学生不到600人,而分得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24个,国家助学金的名额为155个,资助金额达27万元多。因此,我系此次只能将有限的资金来奖励那些贫困生中的优秀学生。建议:1、增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额,力争所有建档的贫困生都能获得国家的相关资助;2、建议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允许各班因地制宜的进行第二次分配。只要是对贫困生有利,这样的事情就可以坚持做下去。据反映,孝感学院文学院已经连续几年都采取了这样的方式,而学生们反响都比较好;3、关于贫困生的认定标准与方法应该进行必要的更新。2008级学生刚入大学,但在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时候却蜂拥而至,有的甚至是哭鼻子、抹眼泪,让我们的工作人员很为难。因此,在贫困生的认定上我们有必要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多方调查、多方取证,做到学校认定具有真正的公信力。
信息工程系学工组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